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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31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详细规定参见附件1)。

2.符合补报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5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2)。正确填写信息,所有印章由学生服务中心联系各单位后负责加盖,无需毕业生处理。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务必字迹清晰,如不清晰,请用黑色签字笔将相应内容复描清楚。

3.就业证明(附件3)原件。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补报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学院对于毕业生符合补报条件的认定情况报告(附件4),并加盖院系章。

四、资金发放

1.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按照资助资金总额33%、33%、34%的比例分3年获得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根据已毕业年限及在岗年限对应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获得资助。

2.资金由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拨付至学校后发放,发放前会通知已获得资助资格的毕业生。

五、材料报送方式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09月8日。

材料内容包括申请表(word版)、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uhangxueyuan@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北京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号+姓名”。

空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 附件1.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pdf
  • 附件2.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 附件3.就业证明(模版).doc
  • 附件4.补报情况说明(往届毕业生填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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