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收类别
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详见后续通知。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
我校理工科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
二 选拔方式及网上报名
我院2025年博士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招考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20日15:00
修改补充报考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5:00。报考材料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务必于本时间前重新上传补充,逾时不再接收。
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bit.edu.cn/yzbm
网报流程:报名信息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在线缴费、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详见: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项报名要求和相关附件。
以下材料,需在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纸质版:
1)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
2)资格审查通过并予以准考的考生须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签字确认。
3)《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
报名期间如有问题邮件咨询,咨询邮箱:yuhangzhsh@126.com.其它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通知。
三 资格审查
宇航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形式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 分)、已取得的成果(20 分)、外语水平(20 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确定准考名单。资格审查总分未达到60分不予准考。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和研招办审核确认的准考考生名单,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和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自公布之日起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能力测试及综合考核。
四 考核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5年报考普通招考的准考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请于报名阶段在网报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免考标准详见招生简章附件2。
(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5年3月20日前(具体时间考核组通知)。
综合考核形式:线下形式(具体地点考核组通知)。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核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专业知识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五 录取
(一) 拟录取要求
1)录取考生的“导师及学科专业”必须与《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2)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导师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 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宇航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 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理工科专业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未达到60分);
3)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
5)报考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六 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处理。
七 补充说明
我院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申请材料;
扫描上传的成绩单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加盖教务章/人事档案公章/学校档案馆章视同原件。
本校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成绩单请前往自助打印机完成打印。
无论是否录取,纸质报考材料不予退还。